宣 導 事 項
注意事項
1.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記載事項錯誤,應收回原發票作廢。如未作廢重開,將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
2. 營利事業取得保險理賠款應列報為當年度的其他收入,若取得保險理賠款後,必須再支付給員工或其他受損者,請注意支付時要取得和解書、領取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核實入帳
宣導事項
自111年5月1日施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公司僱用人數多少都要強制納保,且必須在員工到職日當天就申報投保。而新制規定不分年紀和身分都須投保就保及職保並提繳勞退金,公司有僱用15歲以下勞工,都必須依規定幫其申報加保。雇主如果沒有依規定幫員工加保,將會被處2-10萬元罰鍰;如果限期內未改善還可以按次連續處罰。
*勞(就)保、職保投保薪資等級上、下限對照表
身分別/保險別 勞(就)保投保薪資等級 職保投保薪資等級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全時勞工 基本工資(註1) 45,800元 基本工資(註1) 72,800元
部分工時 11,100元
註1: 111年基本工資為25,250元
( 5人以上單位應強制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並提繳勞退金;4人以下單位雖為勞保自願投保單位,仍應強制參加就保及職保並提繳勞退金)
配合事項
委託本事務所代辦綜合所得稅者,請準備納稅義務人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私章、
扣繳憑單及列舉資料。
本事務所免費代辦負責人之申報,公司股東及員工之綜合所得稅請自行申報,如須本事務所代辦者:一般申報每戶酌收手續費400元,列舉申報每戶酌收手續費800元,財產交易所得、最低稅負制另行報價。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TEL:3359618-9傳真:3359616 111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