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一、 基本工資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26,400元,聘僱一課稅年度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的員工(以下簡稱非居住者),其薪資所得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適用6%扣繳率,超過者適用18%扣繳率。
二、自112年1月1日起稅籍登記新制上路,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的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如同實體營業人的營業地址,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以方便消費者辨識,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
財政部已訂自112年1月1日至同年4月30日止(計4個月)為輔導期間,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增列網路銷售應登記事項者,免處行為罰。
健保規定
一、 負責人健保投保規定:,
負責人須投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不可自行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公會/眷屬,健保局有追補查核5年保費的機制。
二、免辦理勞健保設立資格:
行號製造加工業之自營業主,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但需參加營業相關職業工會(未參加職業工會會員者追溯保費)
公司負責人加入另一家行號或公司勞健保者。
宣導事項
經濟部公司法第22-1條規定:公司應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之資料,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平臺(https://ctp.tdcc.com.tw);年度中有變動者,應於變動後十五日內為之。
通知事項
112年1月適逢農曆春節,事務所訂於12月底前完成公司行號之薪資、捐贈、執行業務(專利、商標、代書、建築師…)資料登打,請貴公司行號提前整理將資料交付給帳務人員以便如期完成申報。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TEL:3359618-9 傳真:3359616 11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