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導 事 項
注意事項
一、 衛生局食品登錄本次非登不可增列填報業別種類、從業人員數目欄位及所聘技術證照人員數目欄位資料等項目,請各業者於本(114)年度2月28日前於非登不可/餐飲業/餐飲場所/應置技術證照人員之類別項下,重新確認類別填報,並填列從業人員數字欄位及技術證照人員資料等資訊。
二、 近期發現有偽冒稅務入口網之網頁或電子郵件,企圖利用退款機制,騙取民眾點擊連結、竊取信用卡資訊,提請多加留意。
三、 營業人舉辦尾牙活動及購買摸彩品取得進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宣導事項
一、 公司法第22-1條規定:公司應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之資料,以電子方式申報至指定之資訊平臺(https://ctp.tdcc.com.tw);年度內有變動者,應於變動後十五日內為之。
二、 基本工資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28,590元,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的員工(以下簡稱非居住者),其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42,885元以下者適用6%扣繳率,超過者適用18%扣繳率。
三、 公司貨物稅收入、保險理賠收入、海關退稅收入、銀行利息收入、政府補助款及領回未支付員工退休金等需列報公司收入。
配合事項
公司(行號)銀行之利息收入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銀行對照表、銀行借款每月還款收據明細、進出口業務收付款之水單等資料,請於3/15前儘速交給本事務所。
如有貸款或需要票貼、融資借款者,請告知會計金額配合帳面入帳。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TEL:3359618-9 傳真:3359616 114年 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