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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題:101年2月宣導事項-1
發佈類型: 發佈時間:2012-04-19 
宣  導  事  項

注意事項
1.營業稅查核選案瞄準旅行業,特別是大陸觀光客消費為主的旅遊休閒產業。
2.營業稅選案查核重點及範圍包括:
(1)個人消費及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的進項憑證
(2)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的營業人
(3)退稅達一定金額以上或退稅金額增加異常的營業人
3. 100年6月22日以後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於購買供非保稅貨物使用之貨物或勞務,誤簽署統一發票扣抵聯供銷售之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之案件,除該貨物使用之貨物或勞務於101年4月30日之前已報運出口或轉供保稅貨物使用,得由保稅區營業人以書面切結適用零稅率外,應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

宣導事項
1.公司(行號)銀行之利息收入扣繳憑單,請於3/15前儘速交給本事務所,逾期申報將被罰款。公司(行號)如有貸款或需要票貼者,請告知會計金額以便配合帳面入帳。
2.本事務所代辦負責人之綜合所得稅(公司股東及員工之綜合所得稅請自行申報,如須本事務所代辦者,每申報戶酌收手續費300元)。

配合事項
1.為提昇服務品質及e化環保,請貴公司行號配合填寫客戶資料調查表(詳如附表),並請於3月底前交予本事務所,或以傳真、郵寄、e-mail等方式交予本事務所。謝謝!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TEL:3359618-9 傳真:3359616
10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