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導 事 項
宣導事項
1. 薪資扣繳
居住者 非居住者
薪資型態 每月給付之薪資 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含兼職所得) 低薪 非低薪
有填表者 未填表者
扣繳率 薪扣表 5% 5% 5% 6% 18%
起扣額 69,501起 40,000 40,000 69,501起 - -
扣繳數額 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 按(每次)給付額扣取 按給付額扣取
2. 依財政部發布「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規定,納稅義務人同意免填發紙本憑單後,得免於所得稅法規定之期限前填發紙本扣繳憑單。
配合事項
1. 因應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102年開始實施,請填寫房屋租賃付款約定書並於3/15日繳回本事務所。
2. 公司(行號)銀行之利息收入扣繳憑單及銀行對照表,請於3/15前儘速交
給本事務所,逾期申報將被罰款。公司(行號)如有貸款或需要票貼者,請告知會計金額以便配合帳面入帳。
3. 本事務所代辦負責人之綜合所得稅(公司股東及員工之綜合所得稅請自行
申報,如須本事務所代辦者,每申報戶酌收手續費300元)。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TEL:3359618-9 傳真:3359616 102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