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導 事 項
注意事項
1.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準,但所有權未移轉登記予買受人以前,已實際交付者,應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當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與價金實際交付日不同時,應注意所得歸屬年度,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遭受補稅處罰,影響自身權益。
2.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於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年度預估勞工退休金數額時,事業單位補足上開差額至勞動部指定之金融機構,得於實際提撥年度列報費用。
3.企業以不實發票逃漏稅捐,除補稅處罰外負責人亦將涉及刑責。
案例:異常商號為獨資商號,無聘雇員工,每年進貨對象僅1家營業人,金額約數百萬元,銷售對象僅1家公司,銷售金額卻高達進貨金額20倍以上。金流資料發現,無營運事實卻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公司及商號負責人並分別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刑責。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應確實取具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倘有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自動補報補繳可免予處罰。
宣導事項
1.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於108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存款帳戶,如未指定帳戶者,國稅局將於同日寄出退稅憑單,請儘速於108年9月30日前完成兌領。
配合事項
1.7-8月營業稅因逢中秋連假,需於9月12日完成申報作業。營業稅金請於9月12日前繳付或匯款至事務所,怕銀行作業不及,影響公司報稅權益,請多配合。
2.每期營業稅申報期間配合週休二日,導致作業期間縮短,請提早整理發票交予事務所,申報營業稅期間發票於11號後才送交發票的客戶,因作業成本增加,本事務所將酌收費用。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TEL:3359618-9 傳真:3359616 10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