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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題:101年12月宣導事項
發佈類型: 發佈時間:2013-01-02 
宣導事項
◎所得稅法修正「放寛其他親屬或家屬列報的年齡限制」。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都可扶養,於102年5月申報101年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其他親屬」:包括叔、伯、舅、姪、甥、媳、孫等。
「家屬」:定義指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內容(102年開始實施):
 員工保險負擔:員工薪資全年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2%
 雇主保險負擔:(雇主支付薪資總額-受雇員工投保金額總額)*2%
 股東保險負擔:公司股利所得*2%(扣除額下限目前為NT$5,000元)
 房東保險負擔:租賃所得*2%(扣除額下限目前為NT$5,000元)
 執行業務者保險負擔:執業所得*2%(扣除額下限目前為NT$5,000元)
公司給付以上所得給個人時,即符合補充保費扣款條件。
以上補充保費須由公司代為扣款,並於給付之次月底前繳交至健保局。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系統
公司行號可上健保局綱站(http://www.nhi.gov.tw/)下載免費軟體進行計算、上傳(工商憑證)、列印繳款書繳費。
◎繳款方式:金融機構臨櫃繳費、便利商店繳費、自動櫃員機繳費、 網際網路繳費(需有讀卡機)、約定委託取款轉帳繳費
◎申報:可以每月或年度彙總申報。1.資料上傳及查詢上傳紀錄需插入單位工商憑證2.郵寄申報書及光碟(媒體檔)
◎ 本事務所提供二代健保代辦服務,因客戶條件不同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委託代辦。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TEL:3359618(代表號)-9 傳真:3359616 10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