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任何問題與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我們將盡所能為您服務!

會計
稅務解答、帳務處理
 工廠、公司、行號登記
 代辦勞保、健保
新制退休金、團保
代辦 OBU帳戶
專業稅務規劃服務
贈與、遺產稅
節稅規劃
退休年金計劃、
理財顧問
財產轉移信託規劃
企業留才專案規劃
代書
不動產過戶、設定
代辦產險
限定拋棄繼承
法院書狀處理
政府專案青創貸款
微創貸款
ADD:台南市崇明四街27號
TEL:06-3359618.3359619
FAX:06-3359616
統編: 78961411
◎代辦勞保、健保、新制退休金、團保
勞健保代辦
給付申請代辦
團保代辦
其他勞工事項申請
勞保、健保投保及新制退休金業務附件
  僅老闆一人(專職) 員工五人以下 員工五人以上
勞保 未滿兩人,無法加保 業主:可以加保 業主:可以加保
員工:可以加保 員工:必須加保
健保 必須加保 業主、員工均必須加保 業主、員工均必須加保
提撥勞退 非必要 業主:可以提撥 業主:可以提撥
員工:必須提撥 員工:必須提撥
◎相關資訊

法律

現行勞動基準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制度

採行確定給付制,由雇主於平時提存勞工退休準備金,並以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存儲。

採行確定提撥制,由雇主於平時為勞工提存退休金或保險費,以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個人帳戶制)為主、年金保險制為輔。

年資採計

工作年資採計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因離職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就新職,工作年資重新計算。

工作年資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年資不因轉換工作或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

退休要件

勞工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得自請退休;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強制退休要件時,亦得請領退休金。

新制實施後:
1.適用舊制年資之退休金:勞工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自請退休)或第五十四條(強制退休)規定之退休要件時,得向雇主請領退休金。
2.適用新制年資之退休金:選擇適用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制之勞工於年滿六十歲,且適用新制年資十五年以上,得自請退休,向勞保局請領月退休金;適用新制年資未滿十五年時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另,選擇適用年金保險制之勞工,領取保險金之要件,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而定。

領取方式

一次領退休金

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退休金
計 算

按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個人退休金專戶制:
1.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2.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年金保險制:
領取金額,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而定

雇主負擔

採彈性費率,以勞工每月工資總額之百分之二至十五作為提撥基準,應提撥多少退休準備金,難以估算。

退休金提撥率採固定費率,雇主負擔成本明確。提撥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六。

勞工負擔

勞工毋需提撥

勞工在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可以自願提撥,享有稅賦優惠。

優點

1.鼓勵勞工久任
2.單一制度,較易理解

1.年資採計不受同一事業單位之限制,讓每一個勞工都領得到退休金。
2.提撥率固定,避免企業經營之不確定感。
3.促成公平的就業機會。

缺點

1.勞工難以符合領取退休金要件。
2.退休金提撥率採彈性費率,造成雇主不確定的成本負擔。
3.僱用中高齡勞工成本相對偏高,造成中高齡勞工之就業障礙。

勞工必須擇優適用

TOP↑
 
 
立名會計代書綜合事務所 版權所有 c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